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热企提前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今冬供热平稳运行,确保百姓住上暖屋子。

  通知要求,各热企和供热主管部门,要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精心部署,按照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供热准备,确保供热质量。供热主管部门要 督促供热企业做好对重点区域、重点用户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前对供热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检修率达到100%,温炉试运行要提前进行,并达到供热条件,确保 按时开栓供热。各地要采购一定数量的应急储备热煤,保证供热开栓前煤炭储量不低于供热期用煤量的三分之一。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供热应急预案,积极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加强应急演练,提 高快速反应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必要时政府要采取接管措施,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和大面积停 热事故。

  同时,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供用热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维护双方的权益。要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开通反映供热 问题的专线,做好停热和供热问题投诉和咨询办理工作,并在供热期实行24小时值班。要及时掌握供热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用户的用热情况,严格温度标准,降低用 户投诉率。

  同时,对规模小、管理服务水平低、供热质量差、投诉量大的供热企业,要依法清除供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