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衣春翔)记者26日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0月、11月和12月进行。全省共有19万余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相继参加市地组织考试和省统考,涉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所有科目。

据了解,市地组织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语文、数学、外语)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别于10月、11月进行。省统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科目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于12月进行,考生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省招生考试院将11月作为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诚信教育月”,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及考风考纪方面教育,打造正常有序、平和稳定的考试“软环境”,营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及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