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住院治疗18天,其父母将狗主人告上法庭,获赔一万元

  家住道外区的一市民养了一条大狗,犬吠声日日侵扰着邻里。这条狗还闯下大祸,将邻居家一名年仅8岁的女孩咬伤。事后,狗的主人被女孩的父母告上法庭,被判赔偿1万元。

  今年夏季,家住道外区的市民李乐带着女儿平平,从养有大狗的邻居张军家门前经过。可李乐没想到,张军家的大狗突然蹿出,将平平扑倒后拖拽并疯狂啃咬。

  事发后,平平马上被家人送往市儿童医院,确诊为犬咬伤、锁骨骨折。之后,平平住院治疗了18天。对于自家的狗将平平咬伤一事,张军感到歉疚,支付了1000元医药费。此后,平平的父母将张军告上法庭。

  近日,道外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道外区法院一审判决张军赔偿平平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总计1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作者: 张鸣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