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8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成绩单,按综合指数排名,哈尔滨市空气质量在74个城市中排名第9,创下今年以来空气质量单月最好成绩。

  8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萨、珠海、丽水、大连、厦门、贵阳、西宁、哈尔滨和中山市。

  1-8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珠海、舟山、丽水、深圳、惠州、厦门、贵阳和福州市。

  8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邯郸、邢台、太原、唐山、石家庄、郑州、西安、济南、保定和衡水市。

  1-8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邯郸、石家庄、邢台、保定、唐山、太原、郑州、衡水、西安和济南市。

  根据统计,今年8月份,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 31 天,优良天数为 31天,占 100%,其中优 19 天,占 61.3%,良 12 天,占 38.7%。

  细颗粒物(PM2.5) 日均值均达标,月均值为 16 微克/立方米,达年二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 日均值均达标,月均值为 38 微克/立方米,达年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日均值均达标,月均值为 28 微克/立方米,达年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日均值均达标,月均值为 6 微克/立方米,达年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日均值均达标,超标率为 0.0%;

  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日均值均达标,超标率为 0.0%。

  记者从哈市环保局了解到,日前哈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协调会议。会上指出,《哈尔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修订,将根据哈市发布的《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对应补充和完善各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中的应急责任同时在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凡是没有上级部门文件明确规定排除、或与单位职能明显不符的,不对相应的应急责任进行调整。

  下一步,将在《哈尔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后,以哈尔滨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