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获悉息,该公司已完成28个小锅炉 “ 煤改电 ” 项目用电办理业务,合计报装容量26460千伏安。目前,已有10个项目已完成送电,其余正在加紧施工中。据悉,这些项目全部完成改造后每年可减少供暖标煤2.827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近10万吨。
为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改善大气环境、建设蓝天城市,今年初我省部署哈尔滨市建设 “ 无燃煤 ” 城市工作,哈市计划2017年底全部取消哈市主城六区范围内913台及部分取消阿城、呼兰、双城新三区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
据介绍,为减轻改造方资金压力及运行成本,哈尔滨供电公司协调上级部门申请资金 1015万元,将电线建设到各项目的 “ 家门口 ”,方便运营方内部供暖用电设备的接入。同时协调省物价部门,对煤改电锅炉运营方执行低谷时段用电时长延长至10个小时,以满足其使用需求;并组织编制了《哈尔滨市压减燃煤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煤改电实施指导手册》,从成本测算、改造优势、办理流程,以及开通绿色通道等多方面为运营方解答、解决相关问题,方便其进行报装接电业务办理。
据悉,全部煤改电项目全部竣工送电后,每年将可节约燃烧标煤28273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84.99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3570.89吨,有效减少燃煤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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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采暖用户电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峰时段 8 个小时(7 时至 11 时 30 分,17 时至 20 时 30 分),平时段 6 个小时(6 时 30 分至 7 时、11 时 30 分至 17 时),谷时段 10 个小时(20 时 30 分至次日 6 时 30 分。峰时段电价为 0.6953 元 / 千瓦时,平时段为 0.5858 元 / 千瓦时,谷时段为 0.3263 元 / 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