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哈市将把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将0-6周岁脑瘫儿童康复基础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 12 年免费教育,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困境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并妥善解决困境儿童成年后的住房问题。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执行

  哈市将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执行。对于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法定抚养或扶养人有抚养或扶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

  弃婴、流浪儿童患病可先救治后结算

  哈市将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

  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完善弃婴和流浪乞讨儿童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其开展的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公安部门对流浪、弃婴、打拐解救和受虐解救儿童,要做好体检和 DNA 信息录入后再向民政部门移交。

  随迁子女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哈市将按规定落实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 “ 两免一补 ” 政策、高中阶段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儿童给予教育救助。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 12 年免费教育。

  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就读残疾儿童发放残疾人教育扶残助学金。哈市将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并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教育政策,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困境儿童成年后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哈市将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困境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对困境儿童成年后有自主创业意愿的,作为重点援助对象,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将困境儿童成年后未就业的纳入公益性岗位援助政策范围,优先安排其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符合条件困境儿童家庭可享公共租赁住房

  哈市将妥善解决困境儿童成年后住房问题。对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的困境儿童成年后,符合条件的,其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体系,并在政策和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对居住在城市的困境儿童(含成年后),符合哈市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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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困境儿童 ”是指具有哈尔滨本市户籍,未满 18 周岁,因自身残疾、家庭经济贫困、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