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手包遗留在凳子上被人捡走,捡到钱包不还涉嫌侵占罪

  近日,一名男子修车时将手包遗失在 4S 店的休息区,被人捡走。报警后,道外公安分局化工派出所民警帮助他联系捡手包的人,要回了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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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月 22 日 11 时许,市民那国峰来到化工派出所报警,称在先锋路中升丰田 4S 店内丢失了手包,包内共有 6900 元人民币、多张银行卡。民警毛永章、宋银阁立即到 4S 店了解情况。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在那国峰在办理业务时,将自己的手包遗失到了座位上,走后被另一名办理业务的男子将手包拾走。

  4S 店工作人员回忆,拾包男子也是来 4S 店修车的,民警在 4S 店电脑中查到拾包男子修车单,单子上面有该男子姓名和联系方式,但手机一直关机,无法联系到本人。经过多方查找,民警终于联系到了该男子的一名女性朋友。民警将整个情况告知了该女子并留下了失主联系方式,让该女子跟拾包男子说清楚,如果拒不归还捡到的物品,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拾包男子尽快将包和里面的物品返回给失主。过了 6 个多小时,拾包男子终于给失主打来电话,说考虑后同意将捡到手包归还给失主。次日,那国峰取回手包后,对民警十分感谢:" 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手包肯定找不回来了!"

  对此,黑龙江达升律师事务所王宇男律师说,捡到钱包故意不还是违法的,根据《民法总则》第 122 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若数额较大,又拒不交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失主提出诉讼请求,并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失主放弃追责,拾款人可以免于刑罚。

  牟维春 新晚报记者 张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