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为躲债异地“消失”数年 ,一听要“拘留”立马掏钱

  雇人干活过程中工人受伤,经法院判决,12 万元的赔偿款应由雇主支付。可雇主为了逃避执行,跑到外地 " 消失 " 多年。前不久,接到相关线索,法院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从外地带回。在去往拘留所的路上,一直声称没钱的被执行人终于 " 松口 ",当场给付 4 万元,并承诺余款分期给付,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几年前,小张受雇于小李,为小李拆除一处旧厂房。当小张站在房顶给吊车安置缆绳时,因房顶彩钢年久失修,从房顶坠落,全身多处骨折。经法院判决,确定小李应给付小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共计 12 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张向牡丹江阳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初长青给被执行人小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小李为了躲避执行,有家不回,前往外地,电话不接听,直接 " 消失 "。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前往小李可能在的地方进行寻找,但多次寻找未果。经查,小李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经申请人小张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前几天,初长青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小张电话,称有人在外地某个工厂看到小李,该工厂可能是小李家属所有。此时已近傍晚,法官立刻协同法警张志军驱车前往外市,核实执行线索。执行法官到达时,恰好撞上已失踪许久的被执行人小李,法官立刻将其带回到牡丹江阳明区人民法院。到达法院后,小李态度十分蛮横,称工厂是自己亲戚的,自己并没有钱可给付,如果履行只能给申请人 3 万元,其余钱款要一笔勾销。对此,申请人小张不同意。法官在告知了小李的权利和后果后,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此时,小李仍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执行法官正式制发拘留手续并将其带到相应医院体检后,小李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要面对 15 日的拘留生活。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小李态度发生转变,主动要求回到法院与申请人商谈。经双方协商,小李现场给付 4 万元人民币,剩余款项分期给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王珏   新晚报记者 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