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谁担责?违规操作手被绞肉机“咬”残 法官这样给评判
不久前,呼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违规操作,导致身体残疾的索赔案。超市员工红艳(化名)在绞肉馅时不慎被绞肉机绞伤了手,经医生诊断为右手毁损伤。对此,超市老板认为,红艳因违规操作导致自己受伤,理应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责任。
据红艳介绍,她在呼兰区一超市做肉类售货员。2017 年 8 月 9 日下午 4 点多,她像往常一样在超市内售卖鲜肉。" 有位顾客要买 2 斤饺子馅,我便切了一块肉扔进了电动绞肉机里。为了快点出肉馅,我们超市绞肉机的安全网都被拆掉了。"
红艳回忆说。但放进绞肉机的肉,绞出肉馅的速度依旧很慢。可能是哪里卡住了?红艳将手伸进绞肉机进料口,用力向下推机器里面的肉。
谁想到意外发生了,刚刚还卡在绞肉机里的肉忽然被铰刀卷走,此时让在用力的红艳再想缩手已经晚了,她的右手瞬间被铰刀吞没 ……
一旁同事见状急忙关掉了绞肉机的开关,但为时已晚,红艳的右手此时已经鲜血淋漓。事故发生后,红艳被送进了哈医大一院接受救治,经医生诊断她的右手为毁损伤,即便经过手术和治疗也无法恢复正常功能。
为了治伤,红艳先后花费了 2 余万元,但右手却落下了永久残疾,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五级。事发后,红艳与超市就赔偿事宜产生了分歧,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她来到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
在法庭上,红艳认为,事发时,自己处于工作状态,受伤完全是工作原因,超市理应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近 42 余万元。
对此,超市老板却认为,超市此前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是红艳没有遵照操作规程,在没有安全网保护的情况下,不借助工具便将手伸进绞肉机里,导致自己右手伤残,理应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 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先期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剩下的损失应该由红艳自己承担。" 超市老板表示。
主审法官经过庭审后认为,超市负有安全教育和劳动安全监管责任,在事发前,超市疏于检查,未发现绞肉机安全网被拆下。在红艳违规操作时,超市又未能及时制止,因此存在过错,应负主要责任;红艳作为多年从事肉类销售的工作人员,在明知安全网被拆除的情况下,仍违规操作导致自己右手伤残,应负次要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处:超市赔偿红艳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 23 万余元。
新晚报记者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