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人、朋友圈发受害者裸体视频…… 7名聋哑人涉恶获刑

  来源:王坤 张兴民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冠

  7名聋哑人为在聋哑人圈内 “ 扬名 ”,多次殴打其他聋哑人、抢劫财物,还将受害者裸体视频发到朋友圈上 “ 示威 ”,他们犯罪时的平均年龄 19 岁,甚至部分成员还是未成年人。近日,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闫某等 7 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闫某等 7 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

  巩固小团体 “ 地位 ” 殴打他人并录裸体视频

  闫某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自幼父母离异,闫某跟随父亲一起生活,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家庭关爱的严重缺失、学校教育的缺乏、沟通与交流障碍使得闫某十分自卑,性格也内向偏激。因相似的境遇,闫某认识了同为聋哑人的陈某、杨某、李某等人,经常接触后,逐渐形成默契。他们只相信聋哑人,在心理上抗拒与正常人交流。因文化水平低,又没有一技之长,闫某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闫某多次纠集同是聋哑无业人员杨某、李某等 6 人持械随意殴打多名聋哑被害人,抢劫财物,并在犯罪过程中拍摄视频,发到聋哑人的微信群中,以显示自己的厉害,让其他聋哑人产生惧怕心理,形成固定的 “ 恶势力 ” 团伙。

  2017 年 12 月 26 日,因觉得姜某在圈内的 “ 地位 ” 威胁到自己,闫某便与杨某、张某甲、张某乙商定,将姜某约到一家旅店内 “ 教训 ” 一下。当晚,闫某让张某乙用手机通过微信将姜某约来,张某甲把姜某女朋友邹某带到屋外看守,闫某、杨某、张某乙在屋内强迫姜某脱光衣服,闫某让杨某用手机拍了姜某裸体视频,并抢走其身上的苹果手机,张某甲将姜某的裸体视频发至聋哑人朋友圈内。

  有 “ 名气 ” 后 收费帮 “ 办事 ”

  渐渐,闫某在聋哑人圈内有了一定的知名度。2018 年 10 月 4 日,被告人陈某(未成年人)与段某发生矛盾,后因段某的辱骂,产生了找人殴打段某的念头,随即在微信群中找到了闫某,让其找几个人 “ 修理 ” 段某,并通过微信转账给闫某 1000 元好处费。

  2018 年 10 月 6 日下午,闫某纠集杨某、李某在一处旅店内恐吓、威胁、殴打段某,造成被害人轻微伤。闫某用手机与陈某通过微信视频通话威胁段某跪地给陈某道歉,段某因被殴打和恐吓,给陈某下跪认错,李某用手机录下段某被打的经过,既记录了为陈某报仇的过程,又可发到微信群里给聋哑人看,作为以闫某为首的团伙在聋哑人圈内不好惹的凭证。随后,闫某抢走段某手机,三人离去。

  当晚 21 时许,闫某、杨某、李某三人在陈某的指使下,来到被害人姜某、赵某当时所在地,与陈某、王某(未成年人)汇合。陈某以姜某欠其 1000 元为由,分别用铁质棒球棒、凳子、瓶子等物品殴打姜某、赵某,并用开水泼洒二人面部和身体,造成姜某、赵某不同程度轻伤,并抢走其二人手机、戒指等财物。

  2019 年 3 月 15 日,平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意见,以抢劫罪论处。闫某与其他 6 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