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大庆宣判于某某等七人“套路贷”案件

  本报讯(记者那可)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套路贷”案件,判处主犯于某某犯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六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5000元。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三年,并责令主犯于某某退赔两位被害人478522元。

  据介绍,单亲妈妈仇某某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先后使用自己及同事名下8张信用卡透支了近20万元,偿还房贷。后无力偿还的她认识了于某某。于某某答应替她垫还,但要收取8%的手续费。正常垫还3个月后,于某某谎称信用卡被银行锁死,无法透支垫还的现金,要求仇某某还钱,并逼迫其签署2张30万元的欠条。随后,仇某某多次向于某某支付款项,共计24.98万元。

  2016年10月6日至14日,于某某独自或带领于某宝、李某某、陈某等人先后四次到仇某某办公室或其家中要求还钱。仇某某的前夫姬某某在前妻受到威胁及其母被吓晕的情况下被迫答应帮助还钱,并为于某某出具168000元欠条,通过借款与刷卡方式给付123999元。被告人于某某等还将两位受害人带走,限制人身自由,白天带受害人四处借钱或尝试办理贷款,夜间派人看守并多次对二人进行殴打。当得知受害人仇某某名下还有一辆价值12.5万元轿车后,便带仇某某回家取车辆手续,以人身安全为要挟,胁迫姬某某的姐姐将车辆送至约定地点,后以4万元价格出售;还通过借款和贷款方式,逼迫受害人姬某某给付钱款共99147元。于某某还要求受害人将房子过户到其名下,但因银行抵押贷款等原因而未能如愿。为占有房屋,强迫二人签订一份租期长达30年的租赁合同,并找来多名男子在该房屋内居住,致使二人无家可归。后两位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4月至5月,七名被告人均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