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男子驾摩托车与的哥街头争吵突发心脏病身亡,法院判了…

  来源:生活报

  4月15日10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吴某和、吴小某诉被告滕某某生命权纠纷一案,生活报龙头新闻同步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南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27日16时30分许,吴某思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违规拉载妻子,行经宽城街和花园街交口附近时,被滕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超越,吴某思遂驾驶摩托车追赶滕某某,双方行驶到一曼街某饭店附近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吴某思下车后对出租车司机藤某某进行谩骂,藤某某并未对其作出过激反应或发生身体接触,之后吴某思欲驾驶摩托车离开时突然晕倒在地,双方现场用手机拍摄视频记录了该过程。滕某某见状,协助吴某思妻子拨打急救电话并参与现场救治,后吴某思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机关鉴定,吴某思死亡原因系冠心病急性发作,之后,吴某思父亲吴某和、儿子吴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藤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5月21日,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原、被告分别出示了各自的证据,其中现场拍摄的事发过程视频成为关键证据,滕某某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2020年4月15日,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法院认为滕某某和吴某思并不相识,滕某某亦不知晓吴某思患有心脏疾病。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吴某思不当行为在先,滕某某应对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滕某某对吴某思的死亡不能预见,滕某某的行为与吴某思的死亡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吴某和、吴小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