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做这些重点工作!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
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
质量和效率将更高
2021年安排立法项目64件,其中年内审议立法项目15件、预备立法项目23件、立法调研项目26件。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改《黑龙江省邮政条例》《黑龙江省计量条例》。
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修改《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为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
为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修改《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
为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定《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为维护妇女权益,制定《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规定,作出《关于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
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国防和军队改革地方法治环境的优化。
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和立法工作指导。
适时召开第三次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针对性实效性将更强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执行、数字经济发展、汉麻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专项视察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跨境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情况。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持续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
专题调研全省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专项视察历史文化传承情况。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报告。
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审议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拓展代表工作形式和内容,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持续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更加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提高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实效。
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走进“一府一委两院”活动。
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机制,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强化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丰富代表培训内容,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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