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制定出台了《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从2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

  根据办法,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是指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且已危及航空安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主要分为十类:

  一、即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

  三、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

  四、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

  五、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

  六、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

  七、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

  八、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九、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十、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以及其他扰乱航空运输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办法明确,中航协定期将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

  350多万台电梯迎“服役期限”检验

  我国首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2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国内在用的350多万台电梯将面临“服役期限”检验。

  新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新标准也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

  新国标将月嫂服务标准化 有望涤清市场乱象

  去年,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规范与界定,并将于2月1号起正式实施。

  《规范》对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应为年龄在18到55岁,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能够及时清理个人卫生,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