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自今日起施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依照广告法相关规定查处。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告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变更;逾期仍未办理变更登记 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 款。

新版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重拳整治伪基站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自今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涵盖无线电频率管理、台 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涉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了无线电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 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为推动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促进无线电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多条司法解释施行什么情形免于担保?怎样算欺诈?

多条司法解释今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可免于担保 的情形,以减轻当事人担保负担、解决保全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变更追加法定原则,明确申请执行人的变更 追加情形,其中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对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的要件做了严格要求,防止各地法院为片面追求结案率而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独立保 函的性质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严格界定了欺诈情形及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