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日讯(吴殿峰记者王彦)省环保厅20日发布2015年全省市(地)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排名。排名前三位的市(地)为伊春、黑河、大兴安岭。

  2015年起,我省13个市(地)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统计结果显示,2015年,全省13个市(地)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6%,超标天数比例为14%,达标天数伊春最多。全省各市(地)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全省市(地)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从低到高排名依次为伊春、黑河、大兴安岭、佳木斯、鸡西、大庆、齐齐哈尔、双鸭山、绥化、鹤岗、七台河、牡丹江、哈尔滨。

  据了解,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年平均值分别为67、21、25、41毫克/立方米,其中哈尔滨市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年平均值分别为103、40、51、70毫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无变化,主要污染物中,PM1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1.5%、16%,二氧化氮与上年持平,PM2.5为2015年新列入的监测项目,无法与上年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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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PM10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