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后,全省60岁以上老人将占总人口的18.5%,相当于平均5.4个人中,就有一位是老年人。昨天,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支持养老院办医院,老人在养老院里看病也能享医保,鼓励医生护士到养老院工作,工资待遇等与大医院相同。
1、4年后全省老年人将超778万
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778.8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8.5%;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97.4万人;需要接 受康复治疗的老年人约80万人。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
2、200张床位以上养老院可内设医院
按照“卫生计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的方式,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门诊)、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
3、老人在养老院看病 医保也能报销
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照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入住的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老年人,发生符合协议规定的医疗费用,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支付。
落实好将适合老年人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保障。
人才激励
医护人员到养老院轮岗服务有补贴
各地可根据本地状况,探索对医疗机构内的职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轮岗服务给予特殊岗位补贴。医护人员申报职称时,其在养老机构从事的工作可计入总工作量,可对所取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业绩予以认可。在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职称时,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对待,统一执行我省相关标准,并执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