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答复:我省新规出台前晚婚仍可休18天

  对此,7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虽然取消晚婚假,但是我省并未出台,在过渡期内,法规未生效之前,我省继续执行原条例,也就是说婚假仍可以按原标准执行。

  按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黑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3天法定假期和15天晚婚假一共可以休18天。对于单位不予执行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新规情况:预计下月出炉婚假将为18天

  记者在网上查阅发现,目前全国已有26地已明确取消晚婚假。比如,甘肃、山西两地原30天的晚婚假取消改为婚假30天,云南、内蒙古、河北原15天的晚婚假取消改为婚假18天。

  在采访中,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新规已经制定完毕,提交相关部门审议,预计下月出炉,新的条例出台后,可能取消“晚婚假”的字眼,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享受18天的婚假,但是二婚不享受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