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明)5月1日零时,哈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哈尔滨华旗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顺利开出全省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票面销售金额为1200元,适用税率为6%,税额为72元,价税合计1272元,标志着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成功。同时以此为标志,现行营业税纳税人 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对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支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可以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税负,预计2016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减轻企 业税负5000多亿元,又能够发挥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作用。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分工优 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进一步完善科学、统一、规范的税制。实现增值税全覆盖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后,我省各级国税部门将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加强对工作运行态势的动态监控,全面掌握试点行业 税负变化情况,从税收与经济、税收与民生的角度,深入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和税收收入分析,积极提出合理可行的税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