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殿峰)自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以来,截至目前,督察组已经转办了一批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黑龙江省高度重视问题线索办理,各市地及时调查核实,迅速查处整改,严肃责任追究,截至8月4日,已有172件信访问题查实并处理,55人次被问责。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黑龙江省协调联络组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举报材料全部转交相关市地和部门,各市地、部门按时限要求将举报材料的办理情况向省协调联络组进行了反馈。这些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线索涉及废气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电磁影响、畜禽养殖影响以及生态破坏等多个方面。

  截至8月4日,已反馈288件信访举报材料,经现场调查属实的172件,其中立案处罚33件,责令整改125件,关停取缔5件,停产整改24件,查封扣押5件,约谈13件,立案侦查1件。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双鸭山、鹤岗、七台河等市55人次问责。其中,书面检查1人次,通报7人次,诫勉8人次,组织处理20人次,纪律处分17人次,行政处分5人次。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是督察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在督察中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高度重视,近日专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快速调查处理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快对已转办案件的责任追究,保证督察期间环境信访问题处理到位、公开到位、整改到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组成多个联合督查组赴市地开展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办。

  下一阶段,我省将继续加快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调查频率,查清一件、整改一件、上报一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违法失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形成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