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发布通报,公开曝光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道外区工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5年,道外区工信局占用下属企业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合计79.8万元。局长齐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收缴。

  哈尔滨市铁岭小学校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和8月,哈尔滨市铁岭小学校先后在德育工作总结和教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后,两次组织全体教师聚餐,聚餐费用1.55万元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报销。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孙欣受到警告处分。

  尚志市苇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分公司经理李崇义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李崇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8000余元私家车辆保险费用在单位公款报销。李崇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还。

  巴彦县司法局司机车德成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十一”期间,车德成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往返哈市探望亲属。车德成本人受到警告处分,办公室主任王建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局长初洪福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车辆使用费被追缴。

  香坊公安分局新香坊派出所民警马毓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12日,马毓明违反规定,工作时间私自驾驶警车外出购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松北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白雪源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白雪源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外出就餐,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行为。当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正处在巩固深化的关键阶段,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形势研判和对策研究,深挖细查,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