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将于2016年10月28日开始,11月15日截止。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违反考试规定在停考期内的、不符合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6类人员不允许报名。

  2017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报名在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体育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全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16年11月5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冰雪除外)考试将在2017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冰雪专项的术科考试将在2017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黑龙江省7类特殊考生报名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与其他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参加考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报考我省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或高级中学参加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