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岳利的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世良的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雷阳的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职务。

  张卫民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晓明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春林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伯祥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房国臣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健为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永平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猛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传忠的佳木斯市合江地区劳改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