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岳利的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世良的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雷阳的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职务。
张卫民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晓明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春林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伯祥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房国臣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健为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永平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猛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传忠的佳木斯市合江地区劳改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