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富锦市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部分人员工作失职问题

  富锦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建涛在办理富锦市公安局民警顾恒新涉嫌盗伐林木案件时,以顾恒新是公安人员、身份特殊为由,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没有收集案件其他证据,组织调查不力,导致该案件长期搁置,社会反响恶劣。富锦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中队中队长张新立、国土资源局时任副局长兼执法监察局长宋文胜、继任执法监察局长张树海、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刘武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顾恒新非法开采行为,导致国有资源被破坏。富锦市林业局副局长张忠慧、水务局副局长王恒杰、河道管理处主任栾胜坤对分管工作组织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

  目前,刘建涛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张新立、刘武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宋文胜、张树海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张忠慧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栾胜坤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王恒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省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