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徐卫)记者从大庆市法制办获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上级决定,市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动态清理,4月19日,大市下发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5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1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限,取消、调整后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253项。

  此次取消、调整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三个审批主体单位,取消的5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认定(暂定)、燃气供应许可、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使用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调整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1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

  其中,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认定(暂定)取消审批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取消审批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目前,取消、调整的6项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对于决定取消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再以审批方式进行管理。对于决定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同时要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加速大庆市管理方式从重审批向重监管和服务转变。

  大庆市此次取消、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不仅是我市转变政府职能,真正能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也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同时,对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