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27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市(地)级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市民的“菜篮子”建得好不好,今后将打分考核。

  根据此办法,省农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省考核组,将对我省12个市(地)级城市(哈尔滨市由国家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 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市(地)政府(行署)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城市,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城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被考核城市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城市,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