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文化厅官方微信消息:

  黑龙江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中华文明的肇兴地之一,先后形成了以“鲜卑文化”、“渤海文化”、“金源文化”、“满族文化”为代表四大古代文化源流和以“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近代文化元素。多元文化的融合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散发着独特光芒,从而形成了特有的“黑土文化”。

  遵循国家关于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颁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人文历史》记者就黑龙江如何利用自身资源“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民族文化、文物保护”等相关问题,对黑龙江省文化厅厅长张丽娜进行了专访,回顾近年来黑龙江省文化厅在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立业、以文兴业,坚定文化自信,在奋力推动全省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着力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切实保存好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

  张丽娜表示,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始终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作为促进文化繁荣、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优秀文化遗产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独特作用,深入挖掘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优秀传统和时代价值,厚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土壤和历史根脉,不断增强全省人民推动龙江振兴发展的文化自信和精神底气。近年来,黑龙江省始终把“保护”作为文物事业的头等大事,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基础上,摸清了家底,明确了责任、加强了管理,文物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先民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张丽娜讲到,黑龙江全省共有博物馆176个,有不可移动文物10759处,有48处国家级文保重点单位,361处省级文保重点单位。有赫哲族“伊玛堪”、望奎皮影2个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8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二五”以来,黑龙江省各市(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文物部门的要求,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上不断加强,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先后开展了第三次文物普查、长城资源调查和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由普查前的3694处增加到10759处,国有可移动文物由48万件增加到61万件,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29处增加到4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191处增加到361处。省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设全部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大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完成保护标志说明和界碑、界标树立工作,并建立了档案。

  重点文物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文物保护状况逐年改善。其中,渤海上京遗址和金上京遗址分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金上京遗址、七三一旧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唐代牡丹江边墙和齐齐哈尔金界壕遗址分别被列入国家长城保护序列,大兴安岭岩画调查等多项保护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再有中东铁路建筑群整体保护工程得到国家文物局的关注和支持,将其作为跨省整体保护项目列入《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

  与此同时,各级文物执法机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加强了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各级文物执法机构94个,其中省级机构1个,地市级(含省管县)机构14个,县级机构79个,各级文物行政执法人员264人。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办法》,全面提升了我省文物执法与文物安全防范队伍建设力量。

  

  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合理利用好文化遗产的潜在经济价值

  在张丽娜看来,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通过深入挖掘我省现有文物资源,积极统筹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文物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具有的重要作用,真正让文物“用起来,活起来”。

  从2013年2月至2016年12月,我省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四年来,全省共投入一线普查人员2,254人,确认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284家,分布于文化、文物、农垦、石油、森工、教育、宗教等11个行业,登录国有可移动文物308,812件/套,实际数量610,353件,其中珍贵文物47,067件/套。全面摸清了我省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进一步健全了文物保护体系,为更加有效地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设立1000万元文物征集专项资金,加大文物征集力度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文件。积极开展黑龙江古代历史、近现代、少数民族、北大荒开发、大庆油田开发、哈军工及东北第四纪古生物化石和现代自然标本系列文物征集工作,使馆藏文物数由2012年30万件增加至目前60余万件。开展了“黑龙江书画名人名作典藏工程”,先后接受冰雪画派创始人于志学、王隽珠、宿万盛、朱晓东等大批黑龙江籍艺术家近1000幅作品捐献。

△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视察渤海金上京遗址博物馆 △△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视察渤海金上京遗址博物馆 △

  大力拓展文物利用。加快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一批博物馆、文化遗产地成为重要的文化品牌和群众观光旅游目的地。如省博物馆、大庆铁人纪念馆等20家博物馆被评为“黑龙江100个最值得去的地方”,东北烈士纪念馆等19家博物馆(纪念馆)被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渤海上京遗址公园、金上京遗址、七三一旧址、东宁要塞、虎头要塞等大遗址发展为国家AAA级以上旅游景区。文博创意产业也蓬勃兴起,开发设计各类文博创意产品2.7万多件。目前,全省各级博物馆已纷纷文博创意开发,省直属及各市综合馆近20家博物馆,已开始实质性研发、生产、营销工作,成为一种新型文化业态。

  

  积极推动博物馆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好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博物馆建设发展迅速,2012年以来,全省博物馆从138家发展到215家,其中30家博物馆被评为国家等级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5家、二级博物馆7家、三级博物馆18家),位居全国第9位。博物馆门类日益丰富,主体多元化,改变了博物馆种类单一的状况。博物馆地域更加广泛,改变了过去博物馆过多集中在哈尔滨等大城市的不均衡局面。

  免费开放由试点向常态化发展。自2008年黑龙江省首批省直博物馆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8家博物馆对社会实施免费开放后,经过近十年的推进,全省215家博物馆全部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各馆在坚持阵地基本陈列免费开放的同时,充分利用馆藏文物优势举办了打造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展览、俄罗斯杰出艺术家油画作品系列展等系列各具特色的展览,先后荣获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精品奖9个、单项奖8个,位居全国第4名。2017年,全省博物馆系统以“传历史记忆、展黑土风采”为主题,计划举办5大系列250个展览,树立黑龙江文化形象,扩大黑龙江文化影响,切实发挥博物馆传承文明、服务人民、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

  博物馆的社会效益成效显著。全省多数博物馆、纪念馆被确定为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现场教育基地。黑龙江省博物馆成为全国2016年十个“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单位”之一,全省博物馆年均举办陈列展览700多个,推出各类特色展览300多个,免费接待观众1600余万人次。

望奎皮影展演望奎皮影展演

  张丽娜讲道,“黑龙江省博物馆事业呈现出科学、良好的发展局面,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为促进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员,我感到很自豪、很欣慰!”

  

  努力拓宽非遗保护渠道,努力传承好黑土文化的地域特色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有国家级名录34项,省级名录286项,市级名录606项,县级名录707项,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1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317名,其中“赫哲族伊玛堪说唱”和“望奎皮影戏”分别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近年来,出台了《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针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特征、生存状态、传播途径等属性,探索出有效的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体系,让更多传统文明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文化生活需求。

  实施记录式保护,非遗记忆和基因被真实完整留存。对50个国家级、省级濒危项目,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实物资料和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进行全面、系统、真实的记录和抢救性保存。相继出版了《黑龙江民族民间舞蹈》《黑龙江戏剧资源与现状调查》《赫哲族伊玛堪数字化采集方案》等普查集成图书。2014年出版的《伊玛堪集成》,囊括了迄今为止所有存世的赫哲族伊玛堪说唱,获全国少数民族百本图书奖。

  实施研究式保护,拓宽非遗保护的深度与广度。依托各级非遗保护基础设施,多次举办赫哲族伊玛堪、数字化建设等大型学术研讨会和论坛。先后出版《赫哲族田野调查》《克东满绣》和百年孤本影卷《双失婚》(望奎皮影戏)等一批学术专著,《伊玛堪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东北二人转曲谱分析》等专著即将出版发行。

  实施生产性保护,非遗文化附加值得到有效开发。坚持在保护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的前提下,重点扶持冰灯冰雕技艺、满绣、鱼皮制作等非遗项目融入市场发展。哈尔滨冰灯冰雕已成为黑龙江冰雪文化品牌,冰雕冰灯展常年在欧美举办。渤海靺鞨绣、赫哲族鱼皮制作、鱼皮镂刻粘贴画、鱼骨工艺等系列保护性生产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实施传播式保护,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新空间。省文化厅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立了黑龙江省非遗展示中心。各地建立非遗传习所、传习基地等基础设施155个,其中非遗传习所55个、传习基地14个、展馆(厅)37个、民俗博物馆13个、其他传习设施36个。创作出东北大鼓《呼家将》、杨小班鼓吹乐棚、东北简版打鼓、伊玛堪皮影戏《西温莫日根》等多种曲剧目演绎形式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新空间。

  实施整体性保护,构建多渠道非遗保护体系。设立了“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金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牡丹江流域民族文化保护实验区保护区”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确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示范保护基地16个,对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