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道里区通达街499号) 四楼大会议室。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报名程序和方法。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在公告网站下载《2016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本人信息并打印3份。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同时携带2吋同版彩色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片5张,到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确认。

  2.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同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确认。以下情况的按专业名称一致对待,可以通过资格确认:

  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6.政策加分。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加分的相关政策,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的,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

  7.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8.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9.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的发放、笔试、面试时间、公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

  本次招聘的政策咨询电话:0451—8677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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