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在对笔试成绩综合分析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布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在哈尔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