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29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黑食药监应急〔2017〕171号),该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抽检了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14类食品148批次样品。

  不合格产品名单:

  (一)标称黑龙江省洼兴桥小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由大商集团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乘风店销售的笨榨大豆油。

  (二)标称黑龙江省大庆市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萨尔图分公司生产、由黑龙江华邦实业有限公司新纪元超市销售的笨榨大豆油。

  (三)标称大庆市吉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由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新玛特购购物广场销售的速溶豆粉。

  (四)标称五大连池火山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由大商集团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乘风店销售的火山源天然矿泉水。

  (五)标称黑龙江省冰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由黑龙江华邦实业有限公司新纪元超市销售的香辣杏鲍菇。

  (六)标称齐齐哈尔市秋焱酱菜厂生产、由铁锋区站前市场艳娟熟食摊床销售的桔梗菜。

  (七)标称牡丹江中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由宁安市宁安镇乐万家超市分店销售的香辣金针菇。

  (八)标称安达市百味齐调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由虎林市诚意购物商城销售的烧烤蘸料。

  (九)标称哈尔滨申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由虎林市鑫一家人食品超市销售的孜然。

  (十)标称哈尔滨市呼兰区许堡乡许堡村天圣食品厂生产、由饶河县赵记兴旺干调店销售的硕亚米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