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 12 月初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其中管理权限已下放的系列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需提前一周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据悉,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国家统一考试系列(专业)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可视情况予以调整。中、高级职称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1日算起。
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原则上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从今年开始,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原则上不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岗位确有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具体要求。
已取得高级职称但未被聘用在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申报条件的可自愿申报破格认定,通过后与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继续实行 “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 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有条件的评委会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总量控制、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学术造假实行 “ 一票否决 ”
按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和渠道申报晋升职称,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实行学术造假 “ 一票否决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坚持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推荐程序,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各级评委会组建部门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科学谋划评审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评审工作。
今年职称评审继续使用 “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 ”
今年职称评审继续使用 “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 ”,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须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从今年开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络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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