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登记结婚、办低保特困审批……这些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

  来源:ZAKER 哈尔滨记者 杜菲菲

  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深入推进 “ 办事不求人 ” 工作实施方案》,以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特困供养审核审批、殡葬服务(简称 “ 两登两办一服务 ”)为突破口,进一步创新民政服务机制,简化办事流程,丰富服务载体,扩大政务(事务)公开,以 “ 一次办好 ” 为目标,彻底根除 “ 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 的服务窗口症结。

  ■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方面

  全省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要 100% 将工作流程、审批所需材料清单和填报样表等法定要件在民政门户网站或政务网站公开,工作流程图板 100% 在各级登记服务场所上墙。全省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社会组织登记要件齐全后,办理时限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申请人可选择现场、电话、网站、邮箱等方式咨询业务,法人证书可以选择邮寄送达,在登记服务场所提供免费复印等便民服务。

  ■在办理婚姻登记方面

  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地)民政部门办理。国内或涉外(港澳台)婚姻登记,只要符合办理规定,100% 当天办结;不符规定的,即时告知,预约时间择日再办。婚姻登记国内或涉外(港澳台)均达到应办即办,就近办结。

  ■在办理低保、特困供养方面

  将低保和特困供养办理流程张贴到所有村(居)委会,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悬挂流程图,公布经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窗口显著位置摆放政策办理 “ 明白卡 ”,确保申请人办事流程知晓率达到 100%;实现低保和特困供养申请 “ 零拒绝、零推诿 ”,低保和特困供养申请受理率达到 100%。

  低保和特困供养办理政策 “ 一户一讲解 ”,审核入户率达到 100%,入户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负责收全相关佐证材料,让困难群众只跑一次。落实审核审批近亲属回避和备案制度,档案单独存放,从源头阻断偏亲向友问题。审批结果在县、乡镇(街道)公示栏或滚动屏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省市县三级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规办理低保和特困供养等问题。

  ■在办理殡葬事务方面

  规范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各地物价管理部门定价标准执行,不得拆分基本服务项目,不得重复收费。对低保救助对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做到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到位、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规范殡葬设施使用、用品收费价格。殡葬服务设施、殡葬用品价格,由各地价格监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按有关规定核定收费价格。

  规范殡葬司仪监管。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协会的指导,强化行业监管,殡葬司仪(白事先生)须注册持证上岗,实行基本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研究执行全省统一的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全省各殡葬服务单位 100% 实施殡葬服务收费 “ 六公开 ” 制度、设立 24 小时殡葬服务热线、实行 “ 清单式 ” 服务,由逝者家属按排队先后顺序自主选择遗体存放间、告别厅等服务项目。

  清明节期间,全省各殡葬服务单位 100% 增设服务窗口,提供延时服务,设立党员示范岗、便民服务台,免费为祭扫群众提供鲜花、饮用水和义务讲解等服务;开通免费班车;组织开展鲜花祭扫、音乐祭祀、天堂信箱、黄丝带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提供骨灰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

  全省各殡葬服务单位 100% 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服务 “ 零差错 ”。出台《全省殡葬领域开展行风政风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 微腐败 ” 问题。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设立省市县三级殡葬行风监督投诉电话,强化行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