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黑龙江省尚志市市民反映,在当地人民法院原办公大楼挖出“驱邪符”。记者看到该“驱邪符”后联系尚志法院,相关负责人拒绝回应。
在当地居民指引下,记者发现在该市尚志大街上一栋废弃建筑物的后门东墙垛处被剥开一角,内有一块黑色磨光薄石板裸露出来,该石板大约高30厘米、宽20厘米,板上字迹清晰可见,正面写有“驱邪降福”、“裕到眼前”、“镇宅之宝”等字样,背面则无法看清。
据该大楼周边居民介绍,此大楼为尚志市人民法院原办公大楼,尚志市人民法院在2011年前后搬出,现该大楼已废弃。该居民称,尚志市法院在此办公时曾有一次统一安装安检设施,将原来该楼正门封闭,在后面又扒出一扇新门,供老百姓进出。
该居民告诉记者,在法院后门改造时,他曾看到当时施工人员在修葺新门的东墙垛时砌入此“驱邪符”。 同时,记者在此“驱邪符“正对面还发现一块指示牌,上写“来我院办理工作事务的同志请向法警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由法警联系相关部门”。
得知此事的附近居民对此议论颇多,认为法院大门是供来法院办事打官司老百姓进出的通道,这驱邪降福四个字,难道是要驱赶来法院依法维护权益的老百姓?
记者随后联系尚志法院党委副书记刘玉林,对方称一直在出差不了解情况,当记者问及能否协助了解时,刘直接挂断电话,不再接记者电话。(记者迟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