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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在哈五路G1211线280公里处(五常境内)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校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二十多人受伤。当晚一名伤者被“120”急救车从五常市人民医院转至哈医大二院救治过程中存在乱收费现象。
25日,在哈医大二院记者见到了该起事故中的5名伤者。其中一名62岁伤者路女士自费被五常市人民医院救护车转运至哈医大二院救治。路女士家属介绍,当晚家属拨打了五常市人民医院“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将伤者转送至哈医大二院进行救治。
路女士家属告诉记者,当时救护车上除了司机还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共计3人。出发时伤者是在医院输的液,在急救车上急救人员只给伤者进行了吸氧,并未有其他措施。伤者到达哈医大二院后共计收费了1400元,急救人员给了一张黑龙江省医疗门诊费票据,就诊科室写有120救护中心,出诊费是600元,车费是800元,合计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