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牡丹江市区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从2016年10月28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市招考办提醒,有意愿报名的牡市区户籍往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和牡市区户籍现在外省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

  据了解,今年,牡丹江市区仍然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零散报名两种方式,市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由招考办高考科深入各相关学校审查相关材料和采集考生信息。其他有意愿报名的牡市区户籍往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和牡市区户籍现在外省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于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内,到牡丹江市第十五中学北楼三楼教导处(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与裕民路交叉口,裕民路往北500处,原造纸小学位置)报名。

  市招考办提醒,报名时,户籍在牡丹江市区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往届高中毕业学籍档案,以及以上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他有意愿报名的社会人员,必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接受中等教育的学历证明,以及以上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报名。

  户籍在牡丹江市区,但就读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全家户口(必须包括本人及父母双亲)、本人身份证、现就读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学考(或会考)成绩证明原件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原件,前去报名。同时,请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复印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原件将装入报名人员纸介档案,复印件由市招考办高考科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