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宏菲)18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大庆市环保局接到举报,称大庆市兴化园区一家企业向草地倾倒废水。大庆市环保局监察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多次现场调查取证,掌握了企业违法倾倒生产废水的事实,将两名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

  举报人为大庆市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他在下班途中发现路边有倾倒废水的情况后,随即向高新区管委会和公安部门报案,并将整个倾倒过程用手机录了下来。视频中,一辆橙色叉车停靠在路边,车上载有一个白色方形塑料桶,一个人正用软管将桶内液体向旁边草地里排放,液体所淹草地面积约30平方米。

  根据举报人口述和其提供的视频信息,监察人员锁定了兴化园区内大庆市新天意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对该公司厂区内细致的排查,发现了录像中实施倾倒行为的叉车和塑料桶,桶内还存有半桶没来得及倾倒的液体,实施倾倒行为的是该公司雇佣的务工人员。监察人员当场将实施倾倒行为的叉车和白色塑料桶封存,经采样化验桶内液体属于工业废水。在事实和证据面前,2名作案人员对倾倒工业废水的行为供认不讳。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该公司10日内采取措施,消除倾倒区域的污染,并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的行政罚款。大庆市环保局将此案线索移交至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施倾倒人员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