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讨要30多万欠款无果找讨债公司 员工讨到14万后与事主玩失联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张恩杰)本周一(10月9日)晚,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律师来了》节目,以《讨来的欠款又不见了》为题,报道了做汽配生意的王传光先生,向生意伙伴周某借款30多万元后,多次讨要无果。为了给患重病的母亲凑够手术治疗费用,想快速拿到钱的他找了一家所谓的讨债公司,结果该公司员工帮他讨到14万元借款后,却玩起了失踪,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对此,王传光多次联系讨债公司及周某,他们互相推诿,能拖就拖。王传光欲终止与讨债公司的委托代理讨债合同,却遭到讨债公司的威胁称让他赔偿合同终止所带来的损失。万般无奈的王传光先生只好向《律师来了》节目组求助。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栏目现场有四名专业律师,从刑事与民事诉讼的角度解读此案件,并为王传光合法讨债支招。最终,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成为王传光的委托代理人,与其签署了委托代理此案的协议。并以买卖合同为由,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该院依法受理了此案,目前正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向生意伙伴借款30多万 母亲生重病只要回5万
节目中,当事人王传光称,他曾向生意伙伴周某分别借款2.6万元、20多万元、10万元。起初周某承诺每月结账一次,后来其称手头上没钱,单位没还款,要等到年底。
“到了2015年底,我再去找周某催还款,他仍称单位没有给他结账,等过完春节,初七八上班时,单位结账,他就给我还款。年后我妈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患重病需做大手术,得花20多万元。周某见状只好给我账号打了5万元,其余的手术治疗费用均是我向亲戚朋友借的。”王传光指着屏幕上显示的周某给他打的三份欠条如是说。
在王传光看来,周某虽然手头拮据,还款能力欠缺,但是他家肯定有钱。其父母在做生意,创办着一家工厂。“为此,我去找过他父母亲,他们说‘不要和我谈,钱不是我欠的,你去找他好了,你不管用什么手段,把他抓了也好’。”
无奈之下,王传光又找到周某,周某坚称自己手头没钱给他,要么叫他去法院起诉他,要么找讨债公司。
与讨债公司签署委托合同 将工作人员带到周家讨债
“对于周某这种态度,我咨询过做律师的妻弟,他称走法律诉讼会稳妥一些。但是我妈生重病,小孩又上学,急需用钱,所以就想通过讨债公司来尽快拿到欠款。”节目中,王传光表达了纠结的心情和想法。
紧接着,他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联系上了一家讨债公司,将周某欠钱不还的情况说了一遍。随即,该公司一名徐姓经理,携带公章,来到他做生意的店里,和他签署了委托讨债合同。
“虽然我不知道这家讨债公司地址在哪里,但感觉徐经理的话还是比较可信的。他信心满满地说,这事就放心交给他们公司,保证帮我讨回欠款。”王传光说。他还表示,当时一再叮嘱徐经理不要对周某做出太过分的举动,不能动粗殴打周某。
就这样,一切都安排妥当后,王传光将讨债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带到周某家中。张某称王传光生意忙,让其先回去。他要到钱后肯定会打到他的账上。当天晚上,讨债公司打电话给王传光回复称,他们费了一天心思,还未拿到钱,但周某父母答应2017年1月15日,会有一批生意货款打进来,到时再给他们还款。
讨债公司玩起“躲猫猫” 未将14万元还款主动告知
“到了2017年1月15日这一天,我如约打电话给讨债公司,那边说农历正月才能拿到欠款。到了大年初七八上班,讨债公司却又说要等到三月份。”王传光称,对此他又找周某,周某说他既然找了讨债公司,就由讨债公司来要钱。
事后王传光得知,讨债公司竟然背着他,和周某另外签署了一份还款协议。周某承诺每月还讨债公司1万元欠款。直到2017年4月10日,忍无可忍的王传光带着大病初愈的母亲,来到周某父母家中,让她们看母亲手术遗留下的疤痕。对此,周某母亲称,就在王传光带讨债公司人员上门讨债的那一天,她们已经向该工作人员给付了10万元现金。
直到此时,蒙在鼓里的王传光才大彻大悟,意识到被讨债公司给欺骗了。于是赶紧打电话给该公司徐经理。徐经理则称公司并没有收到张某讨要来的10万元钱,或许这钱被他赌博挥霍了,公司也正在向张某追讨。
值得一提的是,王传光还从周某那里了解到,其将另外4万元打入张某的账户。也就是说,张某到目前已收到周某14万元。对此,周某亦不愿意再将剩余的欠款还给王传光。理由是怕还款后,讨债公司仍向他要钱。
欲终止合同却被讨债公司威胁 律师建议民事起诉周某还款
王传光见讨债公司如此欺骗自己,于是提出终止代理委托讨债合同。讨债公司徐经理则威胁称,终止合同给讨债公司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王传光来承担。
据《律师来了》节目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2016年4月7日,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该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亦无法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从这时间段上来看,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在王传光与该公司签署代理讨债协议之前,也就是说王传光找了一家营业资质有问题的黑公司。
对此,在节目现场,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在黑板上画了一幅人物关系图,在她看来,债务人周某向讨债公司张某支付的14万元是无效还款。周某理应将这14万元连同其它欠款一次性返还给债权人王传光先生。就此,她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起诉周某,通过法院调查来证明周某是否将14万元欠款给了张某,以此取得强有力的证据,明确债权务的关系。
最终,王晶律师成为王传光的委托代理人,与其签署了委托代理此案的协议。并以买卖合同为由,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该院依法受理了此案,目前正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将继续跟踪此案的进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