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 化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岗位、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绥化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12333语音服务平台话务员5人。

  绥化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和绥化市劳动就业局工作人员7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属于定向定岗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为绥化市北林区户口所在地人员,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失业人员,不限专业,其中12333语音服务平台招聘的5人为女性。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三、报名与考试

  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考试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26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绥化市人才服务局(中兴大街工商银行对面)

  (三)笔试:由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时事政治,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四、录取与公示

  按照报考岗位以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于分数相同者,依次以毕业时间较早、学历较高、年龄较大者优先录取。考试结束后,录用名单公示3天。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人社局招聘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具体管理按省人社厅现行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108号)文件执行,如省人社厅公岗管理政策有调整,按省人社厅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