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维权天团”315亮剑行动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在众多投诉中,有多名读者反映,自己在美居建材广场交款定制木门后,却遭遇店主不断拖延,最终“跑路”,而木门店也被该商场管理部门查封,不知如何是好。

  市民梁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12月,她在位于禧龙大街上的美居建材广场内的“誉远门业”定制了6个木门,向该店老板安某交纳了购门全款5860元。双方约定,40天后,木门就可制作完成并安装。

  然而,到约定日期后,安某却并未如期交付,称“漆未喷好,再等几天。。。。。。”接下来,每当梁女士催促时,安某总是托词种种。

  最终,安某拒接电话。直至今年2月,梁女士再次来到“誉远门业”时,才发现该店已人去楼空。此时,她才得知,该店已被商场勒令停业。

  与梁女士同样遭遇的还有刘女士,她花了4000余元钱在“誉远门业”定制木门后,最终也联系不到安某了。

  当她们联系到商场管理部门时,商场表示由于该木门商店存在多起投诉问题,商场已将该店勒令停业。“人找不到了,店也停了,那我们的买门钱怎么办?”梁女士说。

  13日,记者来到美居建材广场了解情况,在3楼11号商服处发现了“誉远门业”标识。此时,该室关着灯已停止营业,里面的样品木门上张贴着“美居购物广场”的封条。随后,记者来到该商场商管部了解情况,市场部的孙经理表示,从2017年12月,该商场就陆续接到“誉远门业”不能履行合同的投诉,商场也曾联系安某尽快解决,安某在电话中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最后,商场也联系不到安某了。

  店主 “跑路”

  商场如何处理?

  目前,商场认为安某经营的“誉远门业”已经违返商场管理规定,商场已经将店内展品扣压,不允许其经营,并扣压保证金。

  对于商场是否有责任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代偿的问题,孙经理表示,商场对商户有监管责任,下一步,商场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誉远门业”的违约责任后再将扣压的物品及钱款返还给消费者。

  对此,黑龙江达升律师事务所的王宇男律师介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因此,如“誉远门业”无法联系,可以将商场以“第三人”起诉至法院,保护合法权益。另外,如有证据证明商家接到的钱款并未使用于定制木门,也可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