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曝光疑似蒋劲夫朋友圈,感慨生活,还写公众号,引发讨论。
新浪娱乐讯 近日,有网友曝光疑似蒋劲夫[微博]的朋友圈,发文称:搬家第一天,最开心的不是桌上送的苹果香蕉和免费的矿泉水面包,也不是短暂久违的阳光和告别阴雨的烦恼,而是和楼下保安大哥两个小时的欢乐对话时光,和上海许许多多过去故事的“来龙去脉”还有那些七七八八破破烂烂的“小事儿”~
他还发了一篇公众号,网友纷纷留言称:“这是要走什么人设”、“经历后有感悟了?”
公众号全文:
好的,在开始写之前,我已经被师父(实力指名摇铃铛大肚婆)还有一位高中同学吐槽了。
“喂,你这个文章的排版也是醉了”
“你这个排版也太丑了咯~”
我:…………。
没办法,在这些细节方面的处理,也许我努力十年也赶不上别人的吧。狠狠自嘲了一把。
今天天气极佳,阳光明媚。与昨晚家人群里发来的消息不同,不是说好的要下雨降温的吗?早上起来拉开窗帘,被刺眼的阳光晃了个正着,话说遮光窗帘这种东西是真的有一种魔力,它可以混淆昼夜的观念,对于晚睡一族的人来说,只要把这窗帘一拉上倒头睡过去,即便是下午两三点阳光正好,也不用担心会被这强烈的光线夺去睡意,反倒是迷迷糊糊一睁眼看着一点点微弱的光线顺着遮光窗帘的裙摆企图钻进黑暗房间的可爱样子而感到舒心,想着:
“现在是几点了啊,肚子,好像有点饿。。。不过,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这种想法,我会经常有。
和遮光窗帘并没有太大关系,其实是我脑海中的一个画面。我特别上纲上线,即便自己只拥有着一点点小学生流水账的写作才能,但也并不影响自己浪漫的装X才华。那么我脑海中的画面是这样的:
某年某月某日,一个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孤单美艳男(不要脸的我)静静地坐在咖啡厅的一角,午后的阳光光像在主人身上伸着懒腰的猫一样撒着娇的赖着,咖啡与阳光混合出一种慵懒的药剂,仿佛喝下便能眼中生花,一切变得美好起来,男子手托腮,时不时转动一下手中的笔和用指尖轻轻触摸着柔软的纸张,像抚摸爱人的发丝(但摆在我眼前的依旧是这让人便秘的电脑)。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不要脸的我文化底蕴没有多少,但是装模作样起来却丝毫不逊色,还妄想装饰别人的梦呢,哈哈,但愿别让人家做噩梦就好。但这的的确确是我脑海中的一幅画面,我希望自己是画面中的那个人,当然我不是指外貌什么的,而是说那种状态,这是我很喜欢的状态。
所以在当阳光以万马铁骑横扫破军之势赶走阴霾乌云之后,一种强烈的写作欲(装X欲or体验生活欲?)涌上心头,欲罢不能。于是我拾起电脑扔进书包,踩上球鞋夺门而去。心中的念头在不断膨胀(怎么像是哪个游戏人物的台词)那么,让我来装饰你的梦可好?
走到室外,温度。。。还算合适,走到有阳光的地方,唔。。。稍微有点热(我只穿了一件单衣和一件羽绒外套)。一看表,北京时间十二点一刻,上班族们奔袭下楼席卷各大餐馆的时刻。我走在马路上准备过红绿灯,身边的是一群类似“夕阳红”的旅行团,大爷大妈们在唠一些股票什么的,一位大爷带着黄色的帽子,帽子貌似勒得有点紧,额头边上有一圈红红的印子,印子里夹着弯了的银丝和若隐若现的些汗珠,他瞪圆了眼珠子说到“昨天整个中国股市涨了五个点呢”嗯。。。怎么说呢,我对股票一直不懂,小时候父亲好像一直忙于股票,但是我也是从不过问,即使到了现在也对股票是一问三不知。
我喜欢散步,喜欢穿梭在人群中,听着不认识的你和他在一旁言语,思索着一些完全不属于自己世界的知识,并幻想着很多很多种可能,如果当初蝴蝶猛的扇动蓝色翅膀向着相反的一个方向飞去,那么你们说的那些我不懂的,是不是我能听懂?又或许我根本不会在阳光明媚的每一天里这样快步走在街上感受嘈杂的街道和穿梭如流的车水马龙并思绪万千。
走着走着走到了田子坊。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和北京的南锣鼓巷有呢么点异曲同工之妙。同是坐落于闹市,同是游客行程表中的必去之地,同是入群摩肩接踵相机快门声不绝于耳,同是油炸烤串儿网红小店打卡留念,但两者风格上却有着一些不同,毕竟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吧,但都是祖国的美好,去了南锣别忘了田子坊,来了田子坊也记得去南锣溜达溜达。
邻桌的外国情侣一直在相拥热吻,男的粗壮的臂弯搂着女生的腰,两人嘴皮子亲得蹦嚓啦咔的声儿在我耳廓里打转,实在难以静心写作,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我可是来装饰别人的梦的,怎能被外界影响了心境。
走在田子坊里我想着正好溜达一会儿,等人都不多的时候,再找家馆子好好饱餐一顿。我心中早已有了食物的选项,双层的芝士牛肉汉堡和兰州拉面。
饥饿感最终还是带着兰州拉面最先进入我的视野,我没有犹豫,三步并两步,两步并一步,大步流星蹿上天桥又蹿下天桥,来到了马路对面那家兰州拉面。
说到兰州拉面,一共分为两个记忆点。一个是高二时候,学校大门左侧突然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几个小哥卖力拉着面条,面团在他们手中慢慢变细最终成为面条样子的回忆在每一次走进兰州拉面店面,嚼着劲道面条时都会得到翻新,一直就像是崭新如初的一样,如同昨日的记忆。其中一位小哥专门负责报菜名:
“喂,拉面一个”
“喂,土豆牛肉盖浇饭一个”
他的门牙少了一颗,因此在大声报菜名的时候总是会有不少唾沫星子调皮的从那颗漏了的牙洞里飞舞出来,有的落在他端着的菜上,有的落在桌子碗筷上,有的顺着风向不知飘去了哪里……
零七零八年。在以辣著称的星城,兰州拉面的异军崛起,的确博得了不少同学们的青睐。
之后一次记忆点则是在工作时。
我们来到了兰州的景泰县(应该没打错字吧),在那里吃到了上等的羊羔肉和正宗的兰州拉面。店名叫占国牛肉拉面(应该没打错字吧X2),在那里的味蕾回忆,奠定了我日后成为忠实兰州拉面粉丝。
没别的,因为好吃啊!
简单直接,肉不切成碎末,土豆也是一大块一大块的,酱汁将饭染上了颜色,改变了人们大脑中对于米饭味道的一贯认知,有了想尝个究竟的冲动。搭配一碗清汤更有锦上添花之妙,可饭前开胃,可饭后消食,独特的香味(虽然我并不懂烹饪,但还真的就是好吃啊,我也说不出为啥)让人不能忘怀。
吃饱之后,我便立马开始在大脑中搜索咖啡厅的良好位置,一开始想去新天地的,但最终还是选择来了静安寺。
为什么来静安寺这边呢?相对于新天地络绎不绝的游客和一家家精美的小店,静安寺其实并没有多么突出,可是这毕竟是自己读书时曾经待过的地方,说感情深厚也好或故地重游也罢,今天来到这里,我想也只是我日后生活的一个缩影,一个重复的步骤。今天这里,明天那里,在哪里都是自己,在哪里都是最好的安排,一切随心,也没什么不好的,就随着自己这不尴不尬的创作欲吧……
要说到芝士蛋糕……
到底是从何时开始喜欢上的呢?已经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了……
下次新的喜爱食物出现时,可以一定要记得清清楚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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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蒋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