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处热源一对一包保 供热不达标挂红牌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切实做好2023至2024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对供热企业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供热单位,并以挂红牌、亮红灯等方式,落实相应惩戒措施。《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0日。

  《通知》要求,要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适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重点抓好供热初期、强降温天气、严寒期、“两节”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供热质量。特别关注上一供热期供热质量不达标的小区、楼栋、用户供热质量,努力消除低温用户。趸购热能供热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保供保质主体责任,确保用户室温达标。坚决杜绝人为降低供热参数、提前停热造成终端用户室温不达标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要在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标准、服务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24小时供热报修服务电话,开通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用户报修投诉受理、处理、回访功能,畅通用户报修投诉渠道,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访,确保用户报修投诉及时办结。

  《通知》要求,哈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供热监管工作。各区县(市)政府是本区域供热监管责任主体,要做好供热保供兜底准备,对于储煤滞后或存在弃管断供、低温供热等风险的供热单位,按照一情一册,制定好防风险保障方案,对于问题严重的企业,属地政府要无条件立即实施监管,确保供热不受影响。明确辖区内每处热源包保责任人,实现一对一包保。向社会公布区县(市)供热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供热监督电话,督促供热单位及时处理居民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