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小峰(化名)今年高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孩子的补贴也下来了,真是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小峰的舅妈激动地向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致电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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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一方离世一方入狱,留下儿子小峰陷入困境。近日,在桃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暖心救助之下,高三学生小峰被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范围和教育保障范畴,生活重燃了希望。

  2024年1月份,桃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接到未成年权益保护热线反映,高三学生小峰陷入了艰难处境。经了解,小峰的母亲因涉案被羁押,而其父亲已不幸离世,孩子的生活瞬间没了依靠。

  根据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小峰的情况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应当纳入保障范围,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等政策。

  未检部门的检察官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和学校深入了解情况,并召集孩子亲属、班主任和校领导进行座谈。经与学校积极沟通协调,学校为该学生提供了多项帮扶措施:在食堂勤工俭学并免费就餐,免除在校期间的住宿费用以及一切课后服务费用,为学生创造了相对稳定的学习生活条件。同时,未检检察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确认该学生是否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经审查,该学生符合救助条件,但因其户籍所在地在鹤岗市南山区,办理相关手续需回户籍所在地。为了让学生亲属能够顺利办理,检察机关协调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协助调取相关证明。如今,小峰已成功申领到每月1400 余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经济压力得以缓解,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在检察机关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小峰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习,在高考中获得优异成绩。

  “绝不能让孩子因为家庭变故而缺失应有的保障,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不能让这样的孩子独自面对生活的艰难,必须为他们撑起一片天。”桃山区未检部门负责人坚定地表示。(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检察院 王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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