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10月9日至10月28日,市委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第三批专项巡察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市环境保护局3个单位,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巡察。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各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存在的不负责任、懒政怠政,违规执法、执法不公,违约失信、政令不畅,服务不优、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等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方面和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与专项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

  第三批各专项巡察组巡察单位及联系方式:

  1、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接访电话6620022、13039835979。 电子信箱:diyixunchazu2016@163.com。邮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体育街9号,市委第一巡察组收。办公地点: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体育街9号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楼2004室。

  2、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地方税务局。接访电话4660166、13039835159。电子信箱:dqswxcz@163.com。邮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体育街11号,市委第二巡察组收。办公地点: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体育街11号市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225、226室。

  3、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市环境保护局。接访电话:5110728、13039830689。电子信箱:dqdsxcz@163.com。邮寄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建设大厦1501室,市委第三巡察组收。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建设大厦1501室。

  中共大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