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山寨警服”或穿佩戴警用标识的衣服,不仅误导群众,还影响公安形象。11月14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展开全市非法销售及穿着警服问题专项整顿行动。当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在东一步行街附近先后查处四名乱着装市民。
当天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对步行街及周围地区开展非法销售穿着警服问题专项整顿行动。巡逻警察在巡查步行街时,发现一名商贩穿着“山寨警服”在此售 货,“山寨警服”的臂章上带有“警察”标识。该商贩表示,自己这件衣服已经穿了好多年了,衣服上不光有“警察”标识的臂章,衣服后面还写着“警察”两个大 字,因为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所以也没有对衣服进行处理。随即,巡逻民警将其衣服的外层没收。
在巡查过程中,巡逻警察先后在步行街附近又查处三名穿着“山寨警服”的市民。经巡警询问,这些市民均表示并不知道穿“山寨警服”是违法行为,他们大多通过 网络或小商贩手中购买,只是认为这种“山寨警服”保暖,所以买来穿。巡逻民警依法对穿着“山寨警服”的市民进行批评教育,并去除衣服上带有警察标志的臂 章。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警察着装管理,牡丹江市局警务督察支队展开为期15天的全市非法销售穿着警服问题专项整顿行动。此次清理整顿行动主要采取明察、暗访、 突击检查、联合督查、倒察等方式进行。对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识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