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土重来:再要20万换来3年刑期

  拿到钱后,黄小梅离开了大庆回了老家。可是,她在家里呆了一阵,越想越不是滋味,觉得自己的感情就这样被郑浩这个滥情的老男人玩弄了,实在心有不甘,就又回到郑浩这里。

  郑浩问黄小梅想干什么。黄小梅说,她手中掌握有郑浩与几个情人聊天的记录、有他的裸照,如果她不高兴了,就可以把这些东西交给郑浩的妻子。

  见状,郑浩劝她不要这么做。黄小梅说,想让她不发也行,那就再给自己20万元。

  郑浩思考良久,答应了她。黄小梅做梦也没想到,这最后一句话让她的人生跌进了深渊。

  黄小梅离开郑浩办公室,刚回到出租屋,就有人敲门。当她打开房门时,门外竟站着两名公安干警,他们请黄小梅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原来,为了防止黄小梅一不高兴就拿裸照的事敲诈自己,在与黄小梅谈判时,郑浩对两人的谈话录了音。当时,他并不能确信黄小梅会做何选择。但是,黄小梅最终选择了拿钱,亲口将自己敲诈勒索的罪名坐实。与黄小梅谈妥后,他就将20万元打到黄小梅的银行卡上,然后再拿着通话记录到公安机关报警。因为黄小梅敲诈的意图明显、索要金钱的目的明确。最终,黄小梅以敲诈勒索罪被批捕。

  直到被公安机关逮捕,黄小梅都没意识到:她不能接受的,不是郑浩的潜规则,而是郑浩在“潜”她的同时又“潜”了别人。其实,潜规则的本身就是没有“规则”可言的。她与郑浩之间的潜规则,郑浩有错;她自己委身于潜规则也是有错的。最后,她又妄想通过手握把柄获取金钱以求内心的平衡。如果说,郑浩的妥协是诱因,黄小梅妄图在事业上走捷径的贪恋之心却是她最终跌入犯罪深渊的本质。

  近日,因黄小梅认罪态度较好,并返还了全部赃款,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黄小梅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大庆日报记者 陈春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