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月10日起,市热力集团开通电子发票业务,供热区域机打发票统一更换为电子发票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赵龙)日前,记者从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该集团开通了电子发票业务,从10月10日起,其供热区域(包括高新、龙新热力)机打发票统一更换为电子发票。市热力集团也成为省内首家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的地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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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具有省时、便捷、防伪等优点。我们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在下设的各收费网点设置了自助交费机,市民可通过机器交纳热费和打印发票。另外,我们还开通了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市民可以通过微信交费。”市热力集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特别提醒,市民如到收费网点窗口交费,能领取到收据,可用收据在自助交费机上打印发票。另外,微信交费需要的房间卡号,市民可拨打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客服6070000咨询。

  回企业报销的用户,需要注意什么?针对部分市民关心的问题,工作人员介绍说,需要回所在企业报销采暖费的用户,应提供所在单位的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提供信息不准确,供热企业就无法在发票上进行标注,用户也就无法报销。此处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他提醒,购买方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具电子发票次日后,市民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验证真伪。对于生成的电子发票有任何疑问,市民也可拨打国家税总局服务热线12366咨询或拨打6070000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普通打印机打印彩色或黑白均可)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对报销不会有影响,请市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