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4年黑龙江省社会发展报告蓝皮书 老人再婚需求增多
生活报10月9日讯 据2014年黑龙江省社会发展报告蓝皮书显示,我省老年人口的婚姻状况总体较为稳定,绝大多数老年人都结过婚,60岁以上老年人离婚比例仅为1%,我省有34.2%的老年妇女处于丧偶状态,比男性高16.9%。
“这意味着很多老年人再婚是因为丧偶,而不是离婚或其他原因。”省社科院相关专家分析称,丧偶群体以老年妇女、高龄老人、受教育程度较低老人、农村老人居多。从年龄段看,高龄老人丧偶比例明显高于低龄老人。从受教育程度上看,受教育程度低的老年人中丧偶比例高。
民政部门:
几个月见不着一对再婚老夫妇
“现在来婚姻登记处办手续的大多是办事需要,纯粹因结婚而来登记的老年人没几对。”记者从哈市各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现在几个月都见不着一对再婚老夫妇。南岗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分析称,可能是因为许多老人怕儿女反对,或者再婚后会带来财产分割问题,还有一些人是怕邻里说闲话,所以宁愿凑合着搭伙过日子,而不办理结婚手续。
哈市道外敬老服务中心刘彩霞院长多年来从事老年人照料和心理研究,她坦言,现在很多老人,尤其是男性很想找个老伴,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让他们只能把这种情感压抑着。老年人再婚其实不仅是生理上的需要,更是心理上的需求。
专家建议:
最好签婚前协议明确财产分割
哈市寿之源老年公寓院长孙盛伟表示,虽然现在很多老人在“走婚”,但与前些年相比,他们的观念已有所改变。主要是因为现在不少老年人单独居住且经济独立,儿女干涉比较少,生活水平提高后,他们越来越重视晚年的生活质量。
孙盛伟说,他对养老院几十对再婚的老夫妻进行研究,发现老年人再婚儿女的态度已不是决定性因素,相反由于儿女多半不在老人身边,他们希望父母能有个伴儿。而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于容易产生纠纷的财产,一些老人在婚前已经将其分割完毕。双方签好协议,日后生病双方儿女各自承担照料的责任,这样老人们只要拿着退休金一起开心过日子就行了。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也认为,老年人再婚有利于减轻子女的负担,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能帮忙照顾下一代,有利于减少和防止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