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农信社非银机构改制农商行的浪潮,黑龙江银监局于2015年10月批准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筹建哈尔滨农商行。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该信用社已经在股东清退、引入战投等方面告一段落。
然而,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由于哈尔滨农商行的成立是基于哈尔滨农信社上,筹建采用的方式却是涉嫌“另起炉灶”,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发起的原股东中有7家大股东被踢出局引发纠纷。
更值得关注的是,哈尔滨农商行的组建将会承揽哈尔滨农信社的全部资产和债务。按照2010年至今的净利润估算超过34亿元,净资产估值13.6亿元,而7家信用社发起股东11年来的资产增值和投资收益均仅相当于存款收益。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前,哈尔滨农商行给股东的“退股”只是执行实际投资的1∶1清退,遂与发起股东产生了纠纷。双方去年8月在哈尔滨中院诉讼中一直僵持不下,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发起股东“被出局”
2004年,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成立。由于初创时困难且缺少资金,当地7家企业作为发起人为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筹集了注册资金2100多万元,包括黑龙江达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光工贸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输变电器有限公司、哈尔滨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振安电器安装有限公司。
由于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归属省联社管理,其高层也均由省联社任命,所以发起股东仅是财务投资享受股东分红利益,并未参与到信用社管理中。
“当时在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的投资是223万元,11年的利润分红只有100万元。”黑龙江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士称。按照该人士说法,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的分红仅与银行存款利息持平。
该人士向记者透露,7家发起股东都向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抱怨过投资分红比例过低,但是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却以留存信用社经营对股东进行安抚。
然而,2015年10月,黑龙江银监局批准了哈尔滨农商行的筹建,这原本对股东来说是“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好事,却被哈尔滨城郊农信联社高层“泼了一盆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