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一小步,经济一大步。

  发展环境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还直接影响和决定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后劲。好的环境,才能形成“洼地效应”和“集聚效应”,才能让资金、项目、人才等发展要素纷至沓来,才能提升发展的“加速度”。

  2015年以来,哈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对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敢于“亮剑”,“倒逼”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环境改变带来的变化。

  多管齐下,全力打造好环境

  “环境就是生产力,政府效能高一分,企业成本低一分,地方竞争力增一分”,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近年来,我市把优化环境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动力,集全市之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着力加强优化发展环境的制度建设,出台《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意见》,在全市实行主要领导优化发展环境负责制。对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问题的地区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哈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问责、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六项规定”等规定,从2012年开始,先后4次开展“企业评执法”活动,近600名企业代表和特邀监督员共同对全市33家重点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和65个部门内设行政执法机构以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了评议。

  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建立企业网格化服务体系,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到企业走访,对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跟踪服务。目前已有47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纳入到网格化服务体系中。

  去年,市改善办依托网格化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了对47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大走访活动,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通过走访,及时发现公职人员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到企业勒拿卡要等问题线索,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