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不动产证

  昨天,哈尔滨市区内第一本不动产权证顺利发出,至此,哈尔滨所属9区(17个分中心)9县(市)已全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外服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登记受理地点

  市民大厦分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道里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南岗分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道外一分中心:道外区南十七道街183号  

  道外二分中心:道外区南直路703号  

  香坊一分中心:香坊区中山路17号  

  香坊二分中心:香坊区民生路101号

  平房分中心:平房区机装街14号(建文小区2号楼)  

  松北分中心:松北区松北一路8号

  哈西分中心:南岗区王岗大街与阳光二道街转角  

  群力分中心: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迎宾路分中心: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经开区分中心:南岗区长江路151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市房产交易中心分中心:道里区经纬街139号

  呼兰分中心:利民开发区北京路CBD大厦  

  阿城分中心:阿城区上京大道78号  

  双城分中心:双城区东直路9号

  不动产权利范围包括啥?

  哈尔滨市实行统一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范围包括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在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的登记仍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纳入统一登记。

  从下周一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停止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房屋在建工程预登记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等证书。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